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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将有多项财税政策惠及机床工具行业
时间:2007年01月30日   【打印】 【关闭】


十一五”的第一年,从提纲挈领的《国务院关于振兴装备制造业的若干意见》到描绘了行业发展蓝图的《数控机床产业发展专项规划》,以及其它种种政策利好,无不极大提振了机床工具行业的发展热情。

按照规划,未来5年机床工具行业将营造20个数控机床产业化基地和为之配套的10个基础功能零部件产业基地,基地企业将享受国家政策和资金上的支持。《规划》中明确指出,数控机床产业化基地企业所开发生产的新产品和高档数控机床产品实行增值税返还政策。

这其中种种关于对将从各个方面陆续出台旨在加大扶持行业发展力度的政策表述,着实让各家企业翘首企盼。

去年年中,多次传出国家正在加紧制订相关细化政策的消息。

至12月,一系列财税方面的细化政策或正式出台,或取得重要进展,国家对机床工具行业给予相关扶持政策的允诺开始集中兑现,这将使相关企业从“十一五”的第二年开始切实从中受益。

内外资所得税并轨

2006年12月24日,旨在将内资企业、外资企业所得税法“两法合并”时企业所得税法草案正式提交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进行首次审议,草案将内外资企业所得税税率统一为25%。

背景:

“两税合一”是指将两部法律法规统一成一部所得税法,在税率等方面对内外资企业一视同仁。

内外资企业形成两套税制是随着改革开放的步伐应运而生的。改革开放初期,为了吸引外商投资和引进国际先进技术和设备,对外商投资实行特殊的税收优惠政策,1994年税制重大改革时,仍然保留了这项对外开放的大政策。这种对外资企业实行税收特殊优惠的政策一直延续了20多年。

早在上世纪90年代中期就有对“两税合一”的呼吁,并且进行了系统、深入的研究和准备。但是由于种种原因,此项改革一直来能实现,目前,“两税合一”已经取得突破性进展。

现行税率:

以现行的所得税税率来看:内资企业和外资企业所得税税率均是33%,同时对一些特殊区域的外资企业实行24%、15%的优惠税率,对内资微利企业分别实行27%、18%的二档照顾税率。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名义税率都是33%。但对外资的税率优惠,如“三免两减”以及各级地方政府的优惠,远远超过对内资企业的税率优惠。

有研究表明,外资企业在中国的平均税负只有11%。相比之下,中国一般内资企业的平均税负要高出一倍,达到22%,国有大中型企业的税负率更高达30%。

外资所得税优惠政策将很大一部分税额让渡给了外商投资企业,导致了在同一市场经济条件下内外资企业税负的明显不公,增强了外资企业的竞争力,内资企业在市场竞争中处于十分不利的地位。在同样条件下,再投资的资金来源往往是靠负债来支撑的。对于制造业企业来说,企业要树立品牌、要提升产品档次,在产品研发、设备更新等方面需要持续不断地进行大量资金投入,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存在着重大的政策差异相当程度上制约了内资企业的成长和发展。

机床、锻件、模具行业的增值税返还

12月5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分别就数控机床、锻件、模具行业出台了“增值税先征后返政策”的通知,政策对列入各通知附件的企业产品2006~2008年增值税近还的各自比例做出了新的规定。

返还的款项作为补贴收入都是在下一年中体现,这些企业将从今年开始切实享受到这一政策优惠。

机床行业

政策:

《关于数控机床产品增值税先征后退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149号)规定,自2006年1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对列入通知附件的数控机床企业生产销售的数控机床产品实行先按规定征收增值税,后按实际缴纳增值税额退还50%的办法。退还的税款专项用于企业的技术改造、环境保护、节能降耗和数控机床产品的研究开发。

享受政策的数控机床产品范围包括数控机床、数控系统、功能部件。数控工具。数控机床是指用程序指令控制刀具按给定的工作程序、运动速度和轨迹进行自动加工的机床。数控系统由控制器、伺服驱动器和伺服驱动电机组成,通过程序对相关数据进行运算并对机床加工过程进行控制。功能部件系为数控机床配套的主要装置,包括主轴单元、刀库和刀架系统、回转工作台与分度头、滚珠丝杠和滚动导轨、防护系统、冷却系统等。数控工具是指用于数控机床加工工件的工具,数控机床凭此完成工件的加工。

受惠企业:

根据通知规定,自2006年1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对沈阳机床、武汉华中数控等70家数控机床企业生产销售的数控机床产品,按实际缴纳增值税额退还50%的办法。

锻件行业

政策:

《关于锻件产品增值税先征后退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151号)规定,目2006年1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对通知附件所列的锻压企业生产销售的用于生产机器、机械的商品锻件,实行先按规定征收增值税,后按实际缴纳增值税额退还35%的办法。退还的税款专项用于企业的技术改造、环境保护,节能降耗和锻件产品的研究开发。

享受政策的锻件是指利用锻造工艺生产的金属件,锻造是指利用金属材料的可塑性,在冷态或热态时借助锻压设备所产生的力使金属材料变形而获得机械零件毛坯所需形状和尺寸,锻件分为大中型自由锻件、模锻件、挤压件、环件、粉末冶金件和封头成形件等。

受惠企业:

重庆九方铸造有限责任公司等263家铸件企业生产销售的用于生产机器、机械的商品铸件,以及贵阳金龙锻造厂等154家锻压企业生产销售的用于生产机器、机械的商品锻件,实行先按规定征收增值税,后按实际缴纳增值税额退还35%的办法。

模具行业

政策:

《关于模具产品增值税先征后返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152号)规定,自2006年1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对本通知附件所列模具企业生产销售的模具产品实行先按规定征收增值税、后按实际缴纳增值税额退还50%的办法。退还的税款专项用于企业的技术改造、环境保护、节能降耗和模具产品的研究开发。

享受政策的模具产品包括模具、模具标准件和模夹一体化的检具。模具系供金属和非金属材料成形的专用工艺装备;模具标准件系组成模具的最基本的零部件,包括各种横梁、推杆推管、各种导向件(导柱、导套、导板、斜楔等)、弹性元件及冲头和标准凹凸模;模夹一体化的检具系用来检查模具制品是否合格的专用检验工具,具有检验模具制品的尺寸和型面的模具特征,包括部分夹紧装置。

受惠企业:

西安西光精密模具有限公司等230家模具企业生产销售的模具产品实行先按规定征收增值税,后按实际缴纳增值税额退还50%的办法。

相关知识:

增值税是以商品生产流通和提供劳务所产生的增值额为征税对象的一种流转税。所谓“增值”,是指纳税人在一定时期内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所得的收入大于购进商品和取得劳务时所支付的金额的差额,是纳税人在其生产经营活动中所创造的新增价值,相当干活劳动所创造的价值额。

从最终产品消费的角度看,商品从生产到流通过程中各个环节的增加值之和,即为最终产品的价值。由于增值额在具体经济运行中计算较为困难,在使用增值额计算增值税的实际操作上大都采用间接计算办法,即以商品销售额为计税依据,同时允许从税额中扣除上一道已经缴纳的税款,借以实现按增值因素增税的原则。

根据扣除范围的不同,增值税可分为“收入型”和“生产型”增值税两种。允许将购入的固定资产中折旧部分已纳税款扣除的称为“收入型”增值税;不允许扣除的称为“生产型”增值税。

豁免东北企业历史欠税

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近办下发了《关于豁免东北老工业基地历史欠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这是继2004年国务院批准在东北三省实施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调整资源税税额标准和企业所得税优惠等税收政笨后,国家再次出台税收优惠政策促进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东北的机床工具企业将受惠于这一政策。

政策:

《通知》明确规定,对于东北老工业基地企业在1997年12月31日前形成的,截至该通知下发之日尚未清缴入库的欠税,凡符合规定的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联营企业、股份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以及其他各种经济成份的企业单位的历史欠税均可豁免。

意义:

豁免东北老工业基地历史欠税是当地政府和企业多年呼吁和反映的问题。《通知》的出台对振兴东北有很积极的意义。

东北三省很多大企业或多或少都有历史欠税问题,根据对东三省经济总量分析,三省历史欠税总数至少在100亿元以上。欠税形成的原因,主要是由于体制因素造成。中国采取的渐进式改革首先从农村地区和国有经济比重较低的地区开始,使计划经济的大本营东北承担了相当大的改革成本,东北的一些企业在改制中形成了一些债务。这些债务影响到了企业的改制和发展。

以前豁免企业历史欠税问题也曾提出。但当时没有具体操作办法,只有原则性的东西,这次制定了各种办法,更便于操作。

关于豁免欠税的“四个条件”

1.按国家规定需要进行改组改制的在营企业已经依法进行了改组改制,并妥善安置了职工。同时,该企业(包括存续企业或债务承继企业)在1997年12月31目前仍然欠缴税款。

企业改组改制并按规定安置职工的具体认定由企业所在地省级(含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根据主管部门对企业改组改制方案的批复予以确定。

2.国家没有规定必须进行改组改制的在营企业仍有1997年12月31日前欠缴税款的。

3.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实施关闭的企业,或者因政策调整、生产经营等原因,截至《通知》下发之日已连续停产4年(含4年)以上的企业,该企业仍有1997年12月31日前欠缴税款的。

4.截至《通知》下发之日已被企业所在地主管国家税务局或地方税务局列为“非正常户”管理达4年(含4年)以上的企业,该企业仍有1997年12月31目前欠缴税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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